石家庄市婚外情调查:婚后自己的钱装修算共同资产吗
一、婚后自己的钱装修算共同资产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婚后对房屋进行装修所涉及的事项并不视为夫妇共同拥有的财富,因此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仍旧归属于最初购得该房屋的一方。
然而,为了体现通情达理的原则,夫妇中的另一位可以得到装修部分价值的50%作为相应的补偿,这一理解被称为“适当的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这处房屋是在结婚之后
才购置的,并且在随后的婚姻期间中完成了装修工作,那么这栋房屋连同其装修费用则全都被视作夫妻共有的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与装潢的权益应当经由双方协商并公平地分配给某一方,同时对于未能获享房屋所有权的那一方给予适当的货币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婚后自建房离婚怎么分
1.当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并进行注册登记后,若一方家庭出于子女日后结婚适居需求而修建之房屋,自此以后由夫妇双方共同入住且未发生任何特殊情形者,在离婚财产分割之时,除非有其他情形,双方应平均分配该住房权益。
2.若婚前男女两家家庭合资建造而成的房屋,则在法律上属于夫妇二人共同所有。即假设结婚之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兴建,其目的在于为男女双方日后结婚适居所用,此后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确实将该房屋用于共同居住使用,那么此类住宅可以被视作是男女两家家庭对于夫妇两人的赠予,故属于夫妇俩的共有财产,离婚时分列时一般原则均等分割。
3.如果一方在婚前所建造之房屋,在其结婚后,夫妇双方共同居住使用且无特别约定者,则这种类型的房屋因属于婚前所得财产,所以法院仅能判决归属婚前建造之人。
4.举例而言,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而该项建房行为所承担之负债,在结婚后是用婚后的共同财产来偿还的,这类形式的房屋由于并非婚后所得,因此不能认定为夫妇的共有财产,仅可依法判决归属婚前建造之人。
然而,因为建房的借款是用婚后的共同财产偿还的,所以取得此房的一方必须向对方支付购房款的一半以做补偿。
5.另一种情况是,假如在结婚之前已经存在的家庭整体房产或者原本是一方家长名下的房产资源,在婚后并没有明确地将此资产所有权转让给夫妇二人,那么无论男女当初是否有跟家里的其他成员共同居住生活且尚未进行正式的分家析产,这种类型的房地产都只能被视为原始持有人及其其他家庭成员的集体房产,而不能被算入为夫妇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